English

首页 >>相关政策

天津医科大学2012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作 者:admin发布时间:2012-07-23 09:50:16

一.办学宗旨
    为多渠道促进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二.培养目标
    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表明本人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已达到硕士水平。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学专业可以是理学学士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可以是工学学士学位;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以是管理学学士学位;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可以是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其他专业必须是医学学士学位。

  四.报名安排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按以下时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注册账号并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完成以下操作。
    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
    信息平台中须完成的操作事项:
    1.上传电子照片。
    2.填写基本信息。
    3.提交学位申请。
    以上操作均在信息平台中“学位申请”模块下进行。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平台及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上述操作,否则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信息平台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4室。
    3.事项:
    (1)审查申请人报名资格;
    (2)采集指纹、图像;
    (3)申请人签署“诚信承诺书”。
    4.需携带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需领取并交回的材料:
    “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导师推荐书”、“专家推荐书”各一份。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及招生专业名单见附件2。
    交表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3日。
    交表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1室。

  五.录取:学校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及申请人情况择优录取。未录取人员申请信息将通过信息平台退回。
    时间:201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请申请人届时提前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事项:领取录取通知书、交纳学费、领取入学材料。

  六.教学安排与要求
    (一)知识结构和水平
    1.参加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
    2.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所有申请人申请学位前均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综合全国统一考试”;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生物学综合全国统一考试”;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伦理学”专业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哲学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二)学位论文水平
    1.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课题研究一年以上,撰写学位论文,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2.学员在学期间须按《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津医大研教[2011]37号)要求,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七.费用:30000元(录取时一次性缴纳24000元,答辩前一次性缴纳答辩费6000元)。

  八.学习年限:三年至五年。

  九.学位课程上课时间
    周末班(周六、周日全天上课):2012年9月中旬至2013年7月中旬;
    脱产班(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2013年2月下旬至7月中旬。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周末或脱产上课,具体上课安排以课表为准。

  十.联系电话:022-23527350 联系人:潘立军。

  十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2.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4.凡拟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经我校组织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的“英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全国统考必须在天津市参加考试,外地人员如确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必须经我校审核同意,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
    5.2009年5月至2009年7月间获得学士学位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7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办理)携带以下材料到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4室办理报名,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事宜另行通知。
  需携带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有关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信息平台及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tmu.cn)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