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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12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办学宗旨:为多渠道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的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授权,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 (学位[1998]6号)的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通过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招生的专业及专业代码:
105101 内科学(心血管病)
105101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105101 内科学(呼吸系病)
105101 内科学(血液病)
105101 内科学(消化系病)
105102 儿科学
105103 老年医学
105104 神经病学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9 外科学(普外)
105109 外科学(骨外)
105109 外科学(泌尿外)
105109 外科学(神外)
105109 外科学(烧伤)
105109 外科学(胸心外)
105110 妇产科学
105111 眼科学
105113 肿瘤学
105116 麻醉学
四、报名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备较高临床水平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申请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人一般应为三级医院的在职优秀临床医师骨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证书;
4.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的学术刊物发表与申请学位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二篇;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及医疗、教学、科研奖励的优秀临床医师骨干优先录取。
五、学习年限:三至四年。
六、招生名额:50名。
七、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16日。
八、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1室。
九、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页面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9.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及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2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十、录取时间:2012年5月初。
十一、录取方式:
申请人须参加2012年3月10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录取分数线由学校划定。根据申请人员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申请材料及报考导师情况择优录取。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导师。
十二、学费:30000元(不含答辩费及学位申请费)。
十三、联系人:潘立军 联系电话:022-23527350。